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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广西梧州龙圩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www.wzlxq.gov.cn | 2025-04-0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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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市龙圩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份开始。为做好我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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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龙圩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龙圩区户籍;

  (二)持有龙圩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龙圩区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守在龙圩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龙圩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和我区实际,上半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报时间:4月7日9:00至7月8日16:00。

  (二)现场(网上)确认时间:7月3日—7月9日,工作日 8:30-11:30,15:30-17:3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梧州市龙圩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梧州市人民医院、梧州市红会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图片大小为120Kb-190Kb),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请加入Q群627147326(龙圩区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

  申请人须按要求选择确认点: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为梧州市龙圩区的申请人,限选“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确认点。

  特别提示:申请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需要申请人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

  3.我区已开通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服务,如申请人无法到现场确认,可全程网办,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在报名中同步上传体检表、证件照相片、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审核。如需修改上传材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二)现场或网上确认

  梧州市龙圩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同步开通全程网办及现场确认,全程网办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现场确认到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207室(龙圩区苍海一路15号)。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办理:

  1.网上确认程序: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申报提醒”中,完整上传体检信息、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附件材料,注意上传的附件要求格式为PDF,不大于1M。学历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系统核验不通过的或未完整上传附件材料的,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2.现场确认程序: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207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须提交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①户籍在我区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②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③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驻守在龙圩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3)梧州市人民医院、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梧州市工人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双面打印,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在外地通过全程网办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可下载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以及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医院的截图同步上传系统即可。

  (4)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约3cm×4cm)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5)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龙圩区户籍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龙圩区教育局到当地公安部门核查完成,无需申请人提交。非龙圩区户籍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提前联系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领取。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的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龙圩区教育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应届毕业生选择邮寄服务的,在获得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后,还须将毕业证书照片发送至邮箱lxqjyjrsb@163.com,在学历核验通过后邮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

  (二)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774-2662968。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原文标题:梧州市龙圩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zlxq.gov.cn/xxgk/zdlyxxgk/shgysy/jyly/jszgrd/t197692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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