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1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5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钦北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具有钦北区户籍;
(二)持有钦北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钦北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钦北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咨询方式
(一) 认定机构: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二)电话咨询:0777-3686697。
(三)QQ群咨询:1033389940(钦北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答疑群)。
三、认定报名时间
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5年4月7日9:00至2025年7月8日16:00(请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若超过网上申报时间系统将关闭,无法再进行网上申报)。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在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
钦北区教育局已经开通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服务,申请人须按照认定机构的要求,在报名中上传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户籍证明(或有效期内居住证)等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审核。如需修改上传材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二)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定点医院:钦州市钦北区人民医院,地址:钦北区钦北大道261号,联系电话:0777-3897200。
2.体检时间:2025年4月7日至7月8日,上午08:00至12:00,空腹体检。
3.申请人体检时需准备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其中一张贴于体检表,1张交体检医院留存(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统一由体检医院收集送交认定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待体检结果确定、盖体检专用章后,个人扫描体检表以PDF格式上传报名系统)。
4.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全程网办补充材料
注意: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网申报认定提交资料完善的(按全程网办补充材料),不需要现场确认资料。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由申请人上传“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显示“已核验”字样),这些材料无需提供原件核验。若出现某一项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核验的(显示“未核验”字样),请将未核验的材料上传至 “qb3686697@163.com ”邮箱。
2.体检材料:有体检医院结论、加盖体检专用章的体检表(共2页)。
3.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上传户口簿的地址页、户主页、本人页(共3页)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正反面)。
(四)系统留言
教师资格系统具有认定机构工作人员发给申请认定对象的留言功能(登录系统—业务平台—操作—留言),个人可自行查看“留言”内容,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五)现场确认
1.需现场确认的人员:网报材料不完善或收到通知(系统留言或短信)需要确认的人员。
2.现场确认时间:网报时间段内的工作日9:00-12:00,15:00-18:00(公休日不上班)
3.地点:钦北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钦北区政通街2号,联系电话:0777-3686697。
4.现场确认材料:根据通知(系统留言或短信)要求的所需材料。
(六)资格认定
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七)颁发证书
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5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要邮寄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现场领取地点:钦北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钦北区政通街2号。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收到后扫描备存电子版,纸质版原件须由申请人递交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领取通知或电话咨询。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广西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广西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查找。
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原文标题:钦州市钦北区教育局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bei.gov.cn/zfxxgk/qbqzwgkpt/qbqjyj/fdzdgknr/bmwj_18/t197721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