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
A. 十四周岁的张某,贩卖冰毒0.2克
B. 十五周岁的李某,因过失导致他人伤残
C. 二十周岁的周某,醉酒后殴打他人致人重伤
D. 三十五周岁的聋哑人宋某,入户盗窃现金5000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中不负刑事责任情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十四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年龄,贩毒属于八种行为之一,应负刑事责任。B项:李某不满十六周岁,对过失致人伤残不负刑事责任。C项:《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十周岁属于完全有刑事责任年龄,醉酒打人致重伤,故意伤害负刑事责任。D项:《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聋哑人宋某35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前提是需要负刑事责任。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