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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定,关于发文字号下列表述错误的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2-09-26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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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定,关于发文字号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年份需要用六角括号括入

  B.年份、发文顺序都应阿拉伯数字标注

  C.发文顺序前应该加“第”字

  D.发文顺序序号结尾加“号”字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公文格式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2.5,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可知,“发文顺序前应该加“第”字”表述错误,应该不加“第”字。因此,选择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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