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盗窃了摩托车一辆,价值5000余元,交予朋友某乙帮助销售。某乙明知是甲盗窃的赃物,而将摩托车卖给了不知情的某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不构成犯罪
B. 乙独立构成犯罪
C. 乙与甲构成共犯,是主犯
D. 乙与甲构成共犯,是从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根据《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此条文虽然言简意赅但是内涵丰富:①二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一方是自然人,另一方是单位均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同时要求各犯罪人都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②共同意思联络;③主观上为故意。根据题干中“某乙明知是甲盗窃的赃物”并且帮助销售,可推知乙对甲的盗窃行为并未参与,所以乙和甲对于盗窃行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对于乙而言,只能成立单独的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A项错误。C项、D项:根据题干中“某乙明知是甲盗窃的赃物”并且帮助销售,可推知乙对甲的盗窃行为并未参与,所以乙和甲对于盗窃行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也就不存在乙是主犯还是从犯的问题。CD项错误。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