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叠彩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叠彩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叠彩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叠彩区户籍;
(二)持有叠彩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叠彩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叠彩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桂林市叠彩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73-8997738,咨询答疑QQ群:757865448(请网上报名后实名入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时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我区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5月6日8:00至6月30日17:00
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3日
全程网办申请时间:2025年5月6日8:00至6月30日17:00
颁发证书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网上申报时所有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均为“桂林市叠彩区教育局”。
4.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标准:申请人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2.体检指定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109号(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5楼),联系电话:0773-8288316(医院体检须知详见附件1)。
3.注意事项: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要求空腹),请携带身份证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写好姓名、报名号,用于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进行体检。缴费后在五楼前台凭身份证原件及缴费凭证打印体检指引单,并按照体检指引单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检查。体检结束后,请将照片连同体检指引单交回前台确认,并预留个人邮箱接收电子版体检报告。电子体检报告由体检者本人自行提交至认定机构。
4.告知承诺: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教师资格确认
叠彩区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按要求上传体检证明、身份证明、照片等材料。通过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再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操作请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3)及网办页面提示。
网上申报时需上传材料如下: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相关认证(备案)材料请提前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
(3)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我区户籍的申请人,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的,需上传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
②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③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研究生证。
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证明材料:体检医院推送给申请人的PDF版电子体检报告(认定机构通过医院反馈的结果进行核实)。
(5)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在叠彩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上传。户籍地非叠彩区,持有叠彩区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②特殊情况上传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更改姓名,导致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能在系统核验通过的,需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如有特殊情况,认定机构需进一步线下核查材料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认定材料(即全程网办需上传的材料原件),按系统留言或我局电话短信要求进行确认。委托提交认定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特别提醒: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同时,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短信。
(四)资格认定
桂林市叠彩区教育局将在2025年7月22日前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对认定不合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以电话、短信或网报系统留言等方式通知其本人。
(五)颁发证书
申请人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2025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原件)到桂林市叠彩区教育局(地址:桂林市叠彩区气象路1号)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上交给本人所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桂林市叠彩区教育局确认点提供邮寄服务,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一致。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寄送(邮寄费自理,以货到付款的方式支付)。网上申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自取,不可邮寄。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二)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特别提醒
结合个人网上报名不同身份情况,认定申报人大部分人材料上传问题集中在:1.不上传户口簿首页有自治区公安厅盖章页和本人页(拍照原件上传漏出边缘部分),2.认证所在户籍地详细信息与户口本地址填写不一致;3.不在指定医院体检,未上传完整PDF版体检报告。4.承诺书签名不清晰。5.学籍、学历未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核验。6.照片不按照规格尺寸上传,有的照片压缩过小,7.普通话未进行核验,证书号码填写与原件不一致。在进行相关信息填报时,请申请人按照上传材料要求进行核对,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留言内容修改。
桂林市叠彩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