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来宾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蓝X宁等850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其中,人民警察职位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推荐学习:2025年广西公务员面试教材及网课推荐汇总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时间
2025年4月14日8:00至4月16日18:00。
(三)报送方式
考生可通过扫描、拍照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审查单位(资格审查单位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扫描、拍照等形成的电子版材料要清晰可辨,需按报送材料内容顺序压缩成文件包或合并为PDF格式,文件名称和邮件标题均命名为“用人单位+职位名称+考生姓名”。
(四)报送材料内容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
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须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家庭成员等内容,并亲笔签名;信息不完整将影响审核结果)。
5.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8.报考定向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还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9.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职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同意推荐报考材料和任职年限证明材料。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五)报送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出现报考人员通过处理照片、扫描件等方式,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蓝许宁等139名考生为体能测评入围人选(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能测评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2025年4月19日(星期六)上午7:00前,未在当天上午7:30前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报到地点: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
(三)体能测评身份核验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其中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类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对于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紧缺职位),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如下: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2.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服、运动鞋等物品。考生按要求集中报到后,统一乘车前往体能测评地点。为便于参加测评,请考生当天不要随身携带大件行李物品。
3.考生须服从安排,严格按工作人员引导和要求参加各个项目测评。如出现顶替他人参加体能测评或者交换测评成绩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4.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束时所有考生须签字确认本人成绩后方可离开测评地点。
5.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包括体能测评当日饮用水、早餐等)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当场无法正常开展体能测评的,也请考生务必按时到场,如需改期,在现场予以公布。
(六)其他事项
1.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者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附件:1.来宾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同一职位按准考证号码排序)
来宾市公务员局
2025年4月1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LYKvWqr3Hc63bZyr1334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