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候车室以需要紧急联系为由,向乙借得高档手机,边打电话边向候车室移动,出门后拔腿就跑,已经有所警觉的乙猛追未果,则甲的行为可认定为:
A.抢劫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D【解析】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假借打电话取得乙的手机之后,在其打电话的过程中,乙一直在旁边。此时甲并没有取得财物。之后,甲乘乙不备拔腿就跑,乙发现但已经无法追回,此时甲取得财物。甲取得财物的方式是乘人不备逃离的行为,即公然夺取他人财物,该方式正是抢夺罪的客观表现之一。因此,选择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