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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向张某借款5000元,并将其一部手提电脑交给张某作为担保,一旦李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2-03-13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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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向张某借款5000元,并将其一部手提电脑交给张某作为担保,一旦李某未按期还款,张某可以将该手提电脑折价或者以拍卖所得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

  A.订金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答案】B。华图解析:《物权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本题中的情形符合质押的构成要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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