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性教育”首次被正式写入法律条文之中,其中第四十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同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并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要求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使学生了解生理健康知识,提高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该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另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显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高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仍在上升,未成年人遭熟人性侵比例较高,7–14岁儿童被侵害比例占53.7%。如果未成年人较早受过性教育,会有更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面临性侵可能时,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
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性”是非常敏感的字眼。“谈性色变”的传统观念导致中国的现代性教育始终停滞不前。即使近几年社会的性观念已经相对开放,性教育却还是始终难以跨入学校教育的“大雅之堂”。从“谈性色变”到性教育立法,这证明社会的性开放程度在不断提高,也是政府在用立法的手段引导公众改变性教育观念。
【模拟题】
从“谈性色变”到“性教育”第一次”有名有姓”出现在法律中,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负责人刘文利激动不已,但她也表示“性教育入法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因此能否让性教育跨入学校教育的“大雅之堂”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对此,你怎么看?
【测评要素】主要考察考生对社会现象的认知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评分参考要点】
1.能够用辨证长远的眼光看待这一现象。性教育正式入法代表其获得了与消防安全教育等其他安全教育同等的重视程度,也为有效开展性教育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要推进性教育全面有效落地可能会遇到不少阻力和难题,依然任重而道远。
2.能够深入分析此现象的意义。比如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降低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刑事犯罪率,对性教育学习和宣传的全面落地具有推动作用,能够助推法治社会和平安中国建设等。
3.能够指出此现象可能存在的问题。性教育落实过程中的形式主义,性教育学习开展中依然存在社会民众不认可、不配合甚至羞于面对的错误行为,性教育相关教材、影像资料发行以及新媒体渠道宣传内容发布的标准是否界定清楚等。
4.能够针对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有效对策。首先,明确性教育的课程占比或学时要求,把性教育教学质量纳入教师和学校的绩效考核,杜绝弄虚作假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检查;其次,性教育的落地和有效普及需要家校合力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配合和支持;再次,明文规定性教育授课教师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给予备案,注重性教育师范类或专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另外,要由性教育领域专家牵头研发制作能够覆盖全龄阶段青少年、合法健康、统一标准的性教育学习教材、影像资料,相关部门还要搭建对外宣传的性教育官方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型宣传学习渠道,确保性教育学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