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县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聘用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三政规〔2020〕3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县学前教育需求,现将我县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面试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性质:劳务派遣
三、招聘人数:80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三江县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年龄范围:18-40周岁指1980年12月21日(含本日)至2002年12月20日(含本日)之间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次公告报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多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 21日至28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各招聘用工单位。
4.报名所需材料:经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相近专业,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可以报考,相近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须有80%以上相同。
6.资格审查:报名时各招聘学校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7.咨询电话:三江县教育局 8616701 8611593
三江县人社局 8612039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二)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工作由三江县人社局、三江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2.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德育工作等基础知识)
(2)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日期:2021年1月3日(星期日)。
(4)笔试安排:上午9:00—11:30 《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1年1月10日之后,查询电话:(0772)8611593、8618092。
(6)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照顾分。笔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照顾加分)。
3. 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方式开展。
(2)面试主要流程: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实施时,考生进入考场要先向评委组报告本人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核
1.确定考核人选。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结束经工作人员统分并核查无误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2.考核。考核工作由三江县人社局、三江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计划生育情况、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四)体检聘用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要求执行,体检必须组织到指定的有质资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个人承担。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递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无法按时完成聘用手续的考生,须提交延期体检的申请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资待遇
按照《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通知》〔2020〕372号精神。“同意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招聘,实行同工同酬,薪资待遇、职称评定等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按照劳务派遣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人社局:0772-8612039
附件: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公告来源 | 三江县人民政府 |
来源链接 | http://www.sjx.gov.cn/zwgk/fdzdgk/rsxx/zkzl/202012/t20201221_233642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