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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贵港市司法局选任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38人公告

贵港人民政府 | 2020-07-01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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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司法局关于选任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为了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健全检察权行驶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16﹞9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的通知》(桂司通﹝2017﹞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2015至2020年任职的人民监督员即将任满到期,贵港市司法局经与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选任新一届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

  5.关心检察工作,有意愿、能按时参加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四)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

  (一)人民检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监督员依法进行监督:

  1.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

  2.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3.巡回检察;

  4.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等相关工作;

  5.法律文书宣告送达;

  6.案件质量评查;

  7.司法规范化检查;

  8.检察工作情况通报;

  (二)人民监督员通过其他方式对检察办案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履行监督职责,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不得妨碍案件公正处理。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8月1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采取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与公民自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到报名点自荐报名。

  (三)报名地点

  市直单位推荐、自荐人选可以到贵港市司法局报名,各县(市、区)推荐、自荐的人选可以到所属县(市、区)司法局报名。

  各报名点联系电话:

  贵港市司法局报名点:贵港市金田路贵港市交通运输大楼市司法局502室,联系人:罗格莉、黄素芬,联系电话:0775-4568148。

  桂平市司法局  0775-2796551

  平南县司法局  0775-7839083

  港北区司法局  0775-4258050

  港南区司法局  0775-4331286

  覃塘区司法局  0775-4862070

  (四)报名材料

  1.组织推荐的,提交《人民监督员推荐表》一式两份;自荐报名的,提交《人民监督员自荐表》一式两份,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为公职人员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被开除公职处分证明。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附电子版证件照)同时提交,电子版可发送到邮箱:ggsfjjck@163.com。(报名表见附件1、2)

  2.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三张(红、蓝、白底色均可);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两份。

  四、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贵港门户网站、贵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贵港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选任公告。

  (二)接受报名。贵港市司法局、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受理组织推荐和公民自荐报名。

  (三)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司法局对推荐和自荐的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初选合格人员报贵港市司法局进行评选,确定考察对象人员名单。

  (四)组织考察。贵港市司法局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

  (五)社会公示。分别在中国贵港门户网站、贵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贵港普法微信公众号将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

  (六)公布名单。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选,由贵港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在中国贵港门户网站、贵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贵港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

  文件下载:

  附件1 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附件2 人民监督员自荐表

  贵港市司法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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