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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桂林市永福县公安局招聘若干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平安永福官方微信 | 2019-08-2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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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永福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若干名警务辅助人员

  为缓解警力不足压力,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建设,根据《永福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治安巡逻、交通巡逻、视频监控、道路早晚高峰岗等非独立性执法工作任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28周岁(1991年8月30日至2001年8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单眼裸视在1.0以上,无面部缺陷,无口吃、无色肓、无纹身、无重大疾病史、无传染病和心脏病等。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四)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7、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0日8:00至8月30日18: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永福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广西永福县永福镇向阳路茶岭街37号7楼716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到报名处填写《永福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彩色相片2张。

  有特殊技能人员需提供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内容。

  1、笔试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主)相关知识。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1)测评项目: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2)标准: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四)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永福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永福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平安永福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七)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安排到永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从事辅警工作,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辅警队伍实行警事化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窗口服务、档案管理、计算机维护、日常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等工作。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每月278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1800元(不含“五险一金”);

  2、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3、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四.其他:

  1、我局将通过“平安永福”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平安永福”发布的考试聘用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辞职的两年内不能参加永福县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773—8551199

  永福县公安局公安局政工室

  永福县公安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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