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钦南区司法局关于招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需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基层司法所合同制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犀牛脚司法所8名,文峰、康熙岭司法所各6名,南珠、尖山、黄屋屯、沙埠司法所各5名,久隆司法所4名,大番坡、那思、那彭司法所各3名,那丽、丽光场司法所共3名,龙门、东场、向阳、水东司法所各2名,遇工作需要时,要服从岗位调整。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的行为;
2.热爱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男女不限,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1年5月9日至1984年5月8日期间出生);
4.高等学校(含成人教育、自考)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文凭者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居住地在招聘岗位司法所所在镇者优先原则;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其他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准报考。
三、招聘程序
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个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9日-5月2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5:30-18:00,工作日时间内接受办理,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钦南区司法局办公楼二楼人事警务股。地址:钦州市白沙街57号。
4.咨询电话:0777-2822383。
5.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学历证明、退伍军人或有专业特长的应携带退伍证、专业证书,以上材料为原件(复核后退回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实行百分制,由评委根据应试人员言行、举止、仪表及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标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钦州市钦南区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四)政审
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现实表现等。
(五)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根据应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按程序录用。被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全部分配到相关用人单位参加工作(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合格者,与钦南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一年,每年签订一次)。
四、薪酬待遇
月工资待遇约为2800元/月(包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未尽事宜,请与钦南区司法局人事警务股联系,联系电话:0777-282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