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19年3月4日召开的自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办政府购买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1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年龄在18-35周岁,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扶贫事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含2019年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放宽到中专学历,熟练电脑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及刑满释放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法违纪正在审查未结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5月20日。
2.报名地点:巴马县扶贫办综合股(行政大楼五楼)。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2019年毕业生另持相关学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四、工资待遇
按照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规定执行。试用、聘用期间享受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单位在编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等相关福利待遇。
五、面试办法
(一)确定面试人选
公开招聘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符合资格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自治县扶贫办组织实施。
(三)面试时间:在报名结束3日内即5月23日前完成,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公布。
六、考核方式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七、人员聘用
面试、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聘用并与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期限一年。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每年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家龙 0778-6212081、15949343607。
附件:巴马县扶贫办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