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考试课程的沟通?
#答:为了探索自学考试与其它高等教育形式的相互沟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教育途径与模式,以满足广大求学者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愿望,2004年自治区自考委在我区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其它教育形式考试课程的沟通。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通过认定衔接课程和免考课程的方式,承认普通高等教育及其它教育形式(高等教育、社会考试)有关课程的考试合格成绩。
自治区自考委指定的主考学校在普高及其它教育形式专业教育计划与自考专业考试计划名称相同、学分高于或相同的课程中,根据区自考委确定自考各专业可沟通的课程进行安排。自考各专业的衔接课程数量,一般不得超过本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总数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