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考察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公共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规定,公共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专业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等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察工作
(一)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名单
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生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在2026年8月底前。
(三)考察方式及内容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四)其他事项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中
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成绩合格人选中
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三、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
体检工作由本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排在2026年8月底前。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费用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考察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2026年7月20日
文件下载:
文章引用链接:https://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rsxx/klzp/t2792346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