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南宁市兴宁区教师资格专家评议委员会评审,潘海珍等230人获得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通过认定的人员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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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2025年7月23日,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0号窗口(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2025年7月24日至8月15日,南宁市兴宁区政府主楼1306办公室,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邮寄领取时间
选择邮寄送达的证件,于2025年7月21日至23日分批次寄出,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收证件。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一)申报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领取。
四、领取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1本;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申报人须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中(申报人需自行核实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中,避免遗失),如教师资格证书需要补发或换发,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依据按程序进行办理。
五、温馨提示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71-3290742。
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t6379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