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教育教学用人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8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拟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初中语文教师 | 3名 | 1.年龄:18-45周岁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教育学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教育,文秘教育,秘书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语文教育,中文国际教育] 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4.其他资格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初中数学教师 | 2名 | 1.年龄:18-45周岁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教育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数学教育] 数学类 统计学类 4.其他资格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初中英语教师 | 3名 | 1.年龄:18-45周岁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教育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学科 教学硕士(专业硕士),英语教育]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笔译,英语笔译硕士(专业硕士),英语口译硕士(专业硕士),翻译,英语,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商务英语] 4.其他资格条件: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情形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7月1日8:00至7月6日18:00期间进行线上报名,由本人填写《北海市第十一中学顶岗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扫描件打包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2025年顶岗教师招聘报名”,发送至邮箱bhssyz@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截止后,原则上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因学校工作需要,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若未达到1:3的,经学校集体研究可放宽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当天将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素养与学科知识等。
面试地点:北海市第十一中学
面试时间:2025年7月8日9:0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者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1.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进行,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2.体检项目及标准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人员经考察、体检等流程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聘用手续。完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将按程序备案办理聘用。
四、福利待遇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享受我市市直学校顶岗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以上公告,北海市第十一中学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学校行政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9-2020350。
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关于使用顶岗教师控制数招聘顶岗教师报名表.doc
北海市第十一中学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