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工作通告
宁明县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入围考察、体检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合格分数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公共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公共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未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以公共结构化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人员确定及要求
(二)考察工作要求。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察工作的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三)体检人员确定。考察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工作要求。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聘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如无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察体检工作安排
下一步将按规定开展考察、体检工作,请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积极配合考察体检相关工作。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附件:宁明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及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名单(0619)(1).pdf

宁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9日
原文标题:宁明县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工作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ming.gov.cn/xwzx/tzgg/t212195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