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202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工作通告
扶绥县202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崇左市202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扶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环节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如考生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材料,由考察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结果。同时要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聘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考察、体检工作将于近期开展,考生务必保持本人手机通讯畅通。考察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体检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未尽事宜,请咨询:0771-7510969。
附件:扶绥县202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原文标题:扶绥县202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体检工作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fusui.gov.cn/xxgk/rsxx/klzp/t212126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