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区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规定比例,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张峻源等9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验证时间: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综合教学楼1211A办公室。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需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尚未取得证书的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笔试准考证;
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
6.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7.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后亲笔签名)。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综合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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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面试方式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组织进行公共结构化面试。其中,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在公共面试结束后,还需参加试讲。试讲主要围绕刑事、民事、行政相关法律内容开展,分为现场备课、模拟授课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备课时,可携带相关纸质参考资料。
公共面试、试讲成绩当日当场公布。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公告发布后,出现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二)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见附件3)。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中1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综合教学楼)报到、抽签,并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在面试当天上午8:00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联系人:韦洪娟,联系电话:0771—572063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6月11日
原文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官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jcy.gov.cn/tzgg/202506/t20250611_699284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