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兴宁区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5年南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兴宁区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招聘岗位计划数,现公布2025年南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兴宁区入围面试资格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同意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被递补面试入围人选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选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二、复审时间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
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6月13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为避免造成拥挤,兴宁区教育局将分时段审核材料,具体现场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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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审地点
南宁市兴望小学文雅楼一楼报告厅(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正街68号)
四、复审材料要求
(一)非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
1.《南宁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自行打印。审核员签名并留存1份,考生留存1份以作领取面试通知书凭证。
2.南宁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准考证1份。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8.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例如:岗位要求职称,需提供相应等级职称证书;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应出具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
9.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收原件1份)。
(二)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
1.《南宁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自行打印。审核员签名并留存1份,考生留存1份以作领取面试通知书凭证。
2.南宁市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准考证1份。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就业推荐表(需有毕业院校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6.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模板见附件2)。
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上须由考生本人手写“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注明日期,并按顺序排放。
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虚假信息,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2025年南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兴宁区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和招聘岗位的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人带齐所需材料到现场审核。
3.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邮箱发送相应材料的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正式面试前3个工作日考生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如不参加现场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交由本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的个人放弃声明(模板见附件4),交到或邮寄到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教育局1306室,黄老师处。邮编:联系电话:0771-3290742。
5.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6.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另行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由兴宁区教育局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六、咨询、监督电话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1-3290742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3290958
附件:1.2025年南宁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兴宁区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5年6月9日
来源:http://www.nnxn.gov.cn/rmzfzcbm/jiaoyuju1/tzgg_27579/t63530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