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和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遴选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经资格审查,确定莫雁等20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8:00—18: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大门南侧接待室(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3号),可乘坐1、29、W22路公交车到云景凤翔路口站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至会展中心站下车(A出口出站后向北步行520米)。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实施机关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除第6、7、8、9项外),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推荐表》(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加盖公章);
3.学历学位证书;
4. 基层工作经历及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5. 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正、副本(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入党志愿书(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须提供,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7.公务员(参公)登记表(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8.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9.2022-2024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卡)(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10.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11.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南宁职业技术大学(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69号,从1号门进入),可乘坐地铁1号线到南职院站下车,C出口出站后向西步行约200米。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须知见附件3)。
3. 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27日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 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由于停车位有限,考生车辆不得进入面试考点,请尽量选择绿色出行。
5. 面试结束当日,面试成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gx.jcy.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
6. 为提高工作效率,我院将在面试资格复审现场组织提前填写《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个人有关信息,请各位考生预先准备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自行安排好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二、体检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体检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按照2: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职位一、司法行政人员职位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一、检察官助理职位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分数高的为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与面试成绩一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并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面试结束后3天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集中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3号),可乘坐1、29、W22路公交车到云景凤翔路口站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至会展中心站下车(A出口出站后向北步行520米)。
(三)体检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知见附件4)。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需空腹参加体检。
2. 体检费用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担。请考生在体检当天不要随身携带大件行李物品。
3.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情形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面试、体检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体检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面试室内工作人员或体检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相关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联系电话:0771—5506243。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3.面试须知 4.体检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xpta.com.cn/ksxm/gwylxks/gxzzzzqzsjg2025ndgklxgwyzt/2025nzslxmsgg/t26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