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杨X等3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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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
2.报送内容: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提供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1)报名登记表(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3.报送方式和要求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推荐)、直接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将资格审查材料提供给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其中,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材料的考生,请将资格审查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至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职位+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包中,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资格审查指定邮箱(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职位+考生姓名”为邮件标题),并电话确认是否已发送成功;通过快递邮寄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截止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请与快递公司确认具体送达时间,以免影响资格审查。直接送达、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1805室,邮编:530028,邮箱地址:gxjstrjc@163.com,咨询电话:0771-2260032,传真号码:0771-5516128。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本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放弃面试资格的入围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我厅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15:00-18:00。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202会议室。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我厅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的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候考室报到、抽签,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2号)。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需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3)。
3.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6.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和复审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和复审结果的,我厅将取消其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或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我厅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我厅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入围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体检时间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体检集中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4)。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请考生在体检当天不要随身携带大件行李物品。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如做过手术的,需提供出院小结;做过切除手术的,需提供病理报告;患过慢性疾病的,需提供治疗痊愈病历。
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环节随意放弃相应资格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咨询电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0771-2260032。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6日
来源:https://www.gxpta.com.cn/ksxm/gwyzlks/gx2025ndkslygwyxdszt/2025nmszgsctg/t2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