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李X志等7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照实有笔试合格人员开展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送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18:00前。
2.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箱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至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1311、1310室,联系电话:0771—2822606、2811629。电子邮箱:gxwstrsc@163.com)。报送的材料有:
(1)报名登记表(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或扫描在同一页)。
(3)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详见附件3)及2年及以上三级公立医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社保记录等)等相关佐证材料。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材料的考生,请将资格审查材料逐份扫描成PDF后,打包至以“报考职位+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包中,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资格审查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是否已发送成功。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3.报送材料的要求。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声明。
二、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我委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4月25日9: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楼人事处1311、1310室(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我委将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并加盖指印)。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及2年及以上三级公立医院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社保记录等)等相关佐证材料。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8:30开始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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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地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楼16楼会议室(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
(五)面试注意事项
1.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我委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或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4)。
3.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26日8:0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候考室地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楼11楼会议室。
4.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在面试期间应配合面试工作人员引导和管理,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佩戴明显可见的徽章、饰品参加面试,不得有扰乱面试考场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否则将视情况给予面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6.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7.考生在面试阶段必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8.本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都相同时,申论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我委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另行公布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并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关注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集中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考生体检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集中体检时间和地点将在后续公告中另行通知。入围体检的考生须于接到通知当日的18: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2张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蓝底渐变色证件照片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13楼1311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委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将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需空腹参加体检,在体检当天不要随身携带大件行李物品(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5)。
2.考生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可通过刷银行卡或现金支付的方式直接向医院缴纳。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如做过手术的,需提供出院小结;做过切除手术的,需提供病理报告;患过慢性疾病的,需提供治疗痊愈病历。
5.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考务相关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珈维,0771—2822606;唐小丽,0771—281162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x
来源:https://www.gxpta.com.cn/ksxm/gwyzlks/gx2025ndkslygwyxdszt/2025nmszgsctg/t2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