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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广西梧州蒙山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www.gxms.gov.cn | 2025-04-0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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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山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四月份开始。为做好我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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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蒙山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蒙山县户籍。

  (二)持有蒙山县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蒙山县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守在蒙山县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蒙山县教育局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和结合蒙山县实际,今年上半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报申请时间

  4月7日9:00—7月8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确认时间

  7月1日--7月9日

  (三)证书发放时间

  2025年7月16日--7月18日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蒙山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蒙山县人民医院、蒙山县中医院。

  (六)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

  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申请人请加入QQ群:529967211(蒙山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申请人交流群)。

  申请人必须按要求选择确认点: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为蒙山县的申请人,限选“蒙山县教育局”确认点。若确认点选择错误,将导致认定申请无法受理。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在报名时扫码授权,并在报名认定系统上点击“已完成”按钮,完成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具体的申报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教师资格体检

  1.申请人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蒙山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蒙山县人民医院,蒙山县中医院,体检最终结论应为“合格”,体检报告有效期为1年。申请人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填写完整个人信息(体检表粘贴的照片须与网站上传照片为同底版)。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2.在外地通过全程网办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可下载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将体检表以及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医院的页面截图同步上传系统即可。

  (三)网上审核

  2025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在网上审核(无需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在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材料,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需上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持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

  (3)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中职升专(或本)、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体检材料:体检表及收费凭证。

  3.学历/学籍证明: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提前申请)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5.照片: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原图。注:后期申请人须在报名后提交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到蒙山县教育局,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6.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到当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蒙山县内申请人可在蒙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自主打印办理。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所在认定机构负责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提前联系我局领取。

  (2)特殊情况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3)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可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期间申请人应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通知短信。

  特别提醒:网上申报注意准备齐全体检表、电子证件照、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托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全程网办,无需再到现场确认。

  (四)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蒙山县教育局在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为符合认定条件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5届毕业生另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也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

  (1)现场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地址:蒙山县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蒙山县蒙山镇永安街长墙巷47号),联系电话:0774--6289320;领取时间:2025年7月16-7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邮寄方式。

  申请人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的,邮寄费由申请人支付,请在网上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务必确保填写的收件信息准确无误,我确认点将根据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快递寄送。若应届毕业生选择邮寄服务,还须将毕业证书复印件邮寄到蒙山县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在学历核验通过后邮寄)。

  若申请人在报名后需要修改领取方式或收件信息,请在网上确认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相应修改。

  特别注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至保存个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各申请人应及时将该表归档,如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

  (二)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蒙山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股,联系电话:0774-6289320。

  蒙山县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

  原文标题:蒙山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ms.gov.cn/mszx/gsgg/t19869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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