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博白县总工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博白县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3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博白县(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博白县范围内均可)。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有党群工作经历的或从公益性岗位中选聘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4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公示、聘用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博白县总工会三楼组织宣教部(博白县文化路052号)。
联系电话:0775—8235030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博白县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纸质版一份以及电子版(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地不属于博白县的考生还需提供房产证或结婚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其他相关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标准彩色照片1张;
(6)有党群工作经历的或从公益性岗位中选聘的人员需提供在党群工作或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
(二)笔试
1.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县总工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2.笔试内容。理论考试采用纸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最低合格线,时间60分钟。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工会基础知识等。

3.笔试时间:待定。
4.地点:待定。
5.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统一在招聘岗位所在乡镇工会联合会、县总工会公开栏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待定。
3.地点:博白县工人文化宫。
(四)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1.考生考试总成绩=理论考试×50%+面试成绩×50%。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录用人选。
2.考生考试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招聘单位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考生体检和政治考察,确认合格后直接补录。
(五)体检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由博白县总工会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工作。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岗位所在乡镇工会联合会、县总工会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的合同期为3年。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按现有县总工会管理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执行(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25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2700元/月,工作满两年后,每年月增加工龄工资5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购买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由单位负责)。经年度考核合格的,按照现有管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标准来发放绩效奖金。
六、管理以及工资发放
安排到乡镇工会联合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由县总工会统一发放;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差旅费以及福利由所在乡镇工会联合会参照本镇政府机关标准发放,吃住自行解决。乡镇工会联合会对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应当专职专用,主要协助乡镇工会联合会主席负责指导本镇工会组织建设、建会入会,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安排在县总工会工作的按现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待遇执行。
七、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75—8222218。
附件下载:
附件1 博白县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 博白县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博白县总工会
2025年3月17日
原文标题:博白县总工会2025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l.gxrc.com/Article/info/3b05f472-4d52-483b-8563-56a3291db3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