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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考民政部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面试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2025-02-19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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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民政部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及报送材料

  (一)参加面试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邮件至mzbrss@163.com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为“姓名确认参加+用人司局(单位)+招考处室”,逾期未发送邮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同步发送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版或图片版):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本人1寸免冠照。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5.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6.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待业人员提供待业情况说明(附件2,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说明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放弃面试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3),经本人签名后,于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17:00前将电子版(扫描版或图片版)发送邮件至mzbrss@163.com。

  三、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到民政部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南大街6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前期发送电子版材料的原件。考生需在传达室登记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评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为2025年2月26日至27日,在民政部机关进行,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8:00到民政部机关西门,8:30封闭管理、9:00开始面试;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13:30到民政部机关西门,14:00封闭管理、14:30开始面试。考生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入部,未在封闭管理前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分组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2月26日上午,规划财务司综合处职位、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信用信息宣传处职位、养老服务司养老服务监管处职位。

  2月26日下午,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职位、社会事务司残疾人福利处职位、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综合处室职位。

  2月27日下午,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业务处室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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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2:1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于面试后在京统一组织,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伪造涂改的,或考录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

  (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010-58123348、58123341、5812335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面试名单

  2.待业情况说明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民政部机关党委(人事司)

  2025年2月18日

  原文标题:民政部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面试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文章来源:https://www.mca.gov.cn/n152/n165/c1662004999980003561/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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