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情况,经研究决定为鹿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0个单位进行公益性岗位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 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 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 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 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年龄: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未满延迟后法定退休年龄的女性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为六十周岁未满延迟后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职工。
(三)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待遇标准
聘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统一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报名程序
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2025年2月11日至2月17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社综合服务大厅报名。(鹿寨镇汇锦安置小区1号就业社保综合楼一楼)
报名须提交材料:
(一)户口本(核验后退回);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三)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四)填写完的《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咨询请致电:0772-6821969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1日
原文标题: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uzhai.gov.cn/xxgk/fdzdgknr/rsxx/zkzl/t19700101_35885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