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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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西来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1684人公告

来宾人才网 | 2025-02-08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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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来宾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7个岗位168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来宾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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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18-35周岁的,为1989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18-40周岁的,为1984年2月13日至2007年2月12日出生;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资格证件,应在2025年2月12日及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5年2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说明。

  1.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在广西区内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为准)、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具体岗位要求以《来宾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渠道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

  2.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

  3.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4.使用特定身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官士兵)通过定向招考(招聘),已经成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次使用相同身份报考定向招聘的岗位。

  5.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控制数、教职人员控制数的招聘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聘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6.报考“招聘岗位名称”为“乡村振兴专员”的人员,需选派到乡村振兴重点村、示范村任职3年,由来宾市委组织部指导、县级党委组织部统筹安排、跟踪培养,职务职级正常晋升,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政策待遇。

  7.报考“招聘岗位名称”为“服务产业专项岗位”的人员,为我市引进人才,按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补贴、政策待遇。

  8.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增加考试环节、面试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等其他均在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来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题”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来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查询、交费、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来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题”,查询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8:00至2月18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来宾人才网“来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题”,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也可报名)。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12日8:00至2月20日18:00。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不严格,同意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人社部门将不予办理增人手续,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承担。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2月18日18: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25年2月12日8:00至2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完成交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免笔试岗位无需交费;报名成功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直接面试”岗位,需要先交费,经网上改报岗位后仍达不到设置的比例要求而无需笔试的,按规定退回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先交费再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办理流程请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题”中查询,办理时限为2025年2月22日12:00前。

  (五)开考比例。

  1.“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岗位”以及“直接考核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的,可以申请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申请开考岗位须报来宾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其他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比例开考。经减少招聘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须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需先报县(市、区)人社部门汇总审核)〕于2025年2月22日18:00前写明理由报来宾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以在改报时间内进行岗位改报。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时间:2025年2月24日8:00至17: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24日8:00至17:00。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交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无需重新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待报名环节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考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岗位改报期间,原属于免费岗位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须补缴考试费用;其他报考人员岗位改报期间无需重新交费。

  不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按原路径退回。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5年3月24日8:30至3月29日10:00。

  已成功报名并交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来宾人才网“来宾市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专题”,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应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笔试准考证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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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

  3.考试方式:公共科目笔试的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5年5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6.报名成功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达规定比例的,无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7.本次招聘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合格分数线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1)服务产业专项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0,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缴费人员即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10,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6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若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1:6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2)其他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通过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岗位(按实际交费人数开考或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岗位除外),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报名成功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岗位,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的按前述方法确定面试入闱人选,未达比例无需笔试的,报名成功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闱人选。

  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及无法开考的岗位统一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初审)。

  (1)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公布后,招聘单位要及时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将本人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以邮戳为准)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符合报名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未能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③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④在广西区内服务期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⑤定向招聘退役士官士兵的专设岗位须提供退役证件。

  (3)报考者提供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招聘单位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审核汇总,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以书面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4.现场验证材料(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3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全部审查材料原件,经资格审查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面试。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5.面试公告及组织管理。

  2025年6月底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届时在来宾人才网发布。

  面试公告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1)结构化面试。市直招聘单位的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县(市、区)招聘单位的结构化面试由各县(市、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2)专业能力测试。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的形式应根据招聘岗位确定,坚持“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着重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由主管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自行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3)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6.面试成绩计算。

  (1)无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有专业能力测试岗位的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

  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合格分数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未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为准。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并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

  1.有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无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试结果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由体检实施机关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怀孕缓检的考生一般应在分娩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两级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六、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四)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六)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八)对于因考核、体检不合格需要递补,以及公示有异议需要查实等情况需要延缓时间的,可采取分批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办法,确保人员及时上岗。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按《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方式直接联系。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六)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5年2月17日至2月18日)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七)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八)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2.服务产业专项岗位相关问题,还可咨询中共来宾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72-4278067。

  3.其他咨询电话:

  来宾市人社局事业科:0772-4278510

  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0772-4275698

  兴宾区人社局:0772-4220086、0772-4235050

  象州县人社局:0772-4367291

  武宣县人社局:0772-5212872

  合山市人社局:0772-8912154

  忻城县人社局:0772-6408906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社局:0772-6218685

  监督电话:0772-4279962

  附件:1.附件:来宾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8日
 

来源: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6d359c96-4628-4b42-bc5e-ea92dea55f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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