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关于傅俊华等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港南教发〔2024〕123号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文件精神,港南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我区2024年下半年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同意认定傅X华等7位同志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丘X宇等34位同志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陆X香等8位同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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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
2024年12月20日
原文标题:贵港市港南区教育局关于傅俊华等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ggn.gov.cn/xxgk/zcwj/gjgbmwj/t194772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