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通知公告-新闻中心-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柳州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柳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和权限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咨询电话:0772-3600663、0772-2625611。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地点:柳州市柳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37号九曲名邸小区6号楼),咨询电话:0772-7210191,QQ工作群:370056236。
二、认定对象范围
在柳州市柳江区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户籍在柳州市柳江区管辖区内。
(二)持有有效期内的柳州市柳江区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柳州市柳江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且居住地在柳州市柳江区的;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柳州市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
(四)驻柳州市柳江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安排,2024年柳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上半年申请人网报时间为:4月1日9:00至7月8日16:00。下半年申请人网报时间为: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16:00。
申请人应在各批次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自治区的通知,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自治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认定流程
(一)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按照国家数据安全要求,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申请人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具体的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申请人网报时,认定机构选择“柳江县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现场确认地点户籍是柳江区的申请人选择户籍所在地,户籍不是柳江区办理了柳江区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
4.本认定机构已开通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服务,申请人选择全程网办的,在报名时上传体检表、身份证明、照片等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在线审核。如需修改上传材料,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二)教师资格体检。
1.在柳州市学习、工作生活的申请人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到认定机构指定的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不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者无效。
2.不在柳州市学习、工作生活的申请人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可以到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3.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三) 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的时间是:
上半年时间:2024年4月1日9:00至7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下半年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至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2.确认的地点:柳州市柳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柳江区拉堡镇柳江大道37号九曲名邸小区6号楼)。
(四)认定所需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和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号,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办理。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有效期内柳江区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4)驻柳江区部队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柳州市人民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中医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柳州市辖五县及柳江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在柳州市之外的医院体检的,需同时提供当地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指定的体检医院的截图。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免交原件。核验不成功者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核验,无需提交证书原件。
9.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提交。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全程网办。
本认定机构已开通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只需在网上报名时将以下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审核:1学历材料(系统核验通过不需提供);2.普通话(系统核验通过不需提供);3.体检材料;4.身份证明材料;5.照片;6.其他材料。
(六)资格认定。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请申请人员咨询柳江区政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人员,咨询电话:0772-7210191。
2.证书颁发
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本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可将《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邮寄送达。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二)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柳州市柳江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4月3日
原文标题:柳州市柳江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通知公告-新闻中心-广西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http://www.liujiang.gov.cn/xwzx/ljztgg/202404/t20240403_34443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