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进入面试考生人选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验证。
面试资格审核验证时间
面试资格审核验证时间:2023年6月25日、26日(具体见附件1审核时间安排),每天上午8:20-12:00,下午15:00-18:00;已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验证范围的考生,要求按规定的时间携带有关报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核验证。逾期不再办理审核验证,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面试资格审核验证地点
审核验证地点: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川县温泉镇西滨中路20号)二、四、五楼。其中:
(一)第1-3组考生在五楼大厅审验;
(二)第4-6组考生在二楼大厅审验;
(三)第7--9组考生在四楼东边会议室审验。
面试资格审核验证需提供的材料(验证时依此顺序装叠材料提供)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台港澳居民有效证件);
(3)毕业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无法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但7月31日前必须将原件拿到县人社局五楼事业股审验;
(4)学位证(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人员须提供);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限定要求广西范围以内岗位的人员须提供);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按要求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部分报考岗位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详见计划表):
(1)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服务基层项目证明材料;
(3)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证明材料;
(4)退役证明材料;
(5)脱贫户家庭人员证明材料;
(6)随军家属证明材料;
(7)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8)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入围面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审核现场递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先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传真(传真机号码:0775-7221858)或扫描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内再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单位进行现场审核,合格后才能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