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县2023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发〔2010〕40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2〕104号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及《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2023年大化瑶族自治县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执业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9日至2005年6月19日期间出生)。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4)。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应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以上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6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6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的办法进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6月12日起,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查阅《岗位表》。自行下载《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如实填写并打印。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将取消面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每天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文昌西路180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403、404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一寸半身免冠彩色相片2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式二份(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5)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及报考学历为大专以下的考生提供;
以上材料请按上述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二份。
5.资格审查: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候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人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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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时间:2023年7月1日08:30开始至结束。
4.面试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实验小学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招聘现场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6.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面试考官、工作人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分处理。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时间:2023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时间:2023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选、审核、公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时间:2023年9月底前。
(二)办理聘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聘用拟聘人员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按桂人社发〔2011〕136号精神,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用人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管理。
七、纪律监督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的报名、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5812171
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0778-5808179
附件:
1.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2023.6.12.xls
2.大化瑶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3.6.12.xls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2023.6.12).xls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
原文标题:大化县2023年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河池人才网(MD5:96f2db72ea8a89392bac9d56adffe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