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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南宁兴宁区招聘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 2023-04-07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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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知识测验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知识测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在面试前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则按照知识测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面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知识测验成绩低于6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兴园路初级中学一楼阶梯教室。

  联系方式:0771-3290742

  三、面试资格复审的材料要求

  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下载打印《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考生不能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证件,或者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4.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在7月31日前提供学位证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要求

  1.考生需按《通知》和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全部材料按时到现场验证复审,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所有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须由考生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和代办事项,委托人亲笔签名及右手大拇指印等),经面试复审单位同意后,可以委托代理。模板详见附件3。

  3.外省籍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确有困难的,经面试资格复审部门同意,可先在面试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传真相应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待到正式面试前3天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方能参加面试。

  4.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及时向面试资格复审单位提供书面放弃面试资格说明材料(说明包含: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和代码、注明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放弃原因、本人签名按右手拇指印,材料可传真),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模板详见附件4。

  5.教师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的具体要求由兴宁区教育局提前3个工作日统一书面通知面试考生。

  1附件: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分数汇总表

  2附件: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3附件:委托书(模板)

  4附件:个人声明(模板)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4月6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南宁市兴宁区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文章来源: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MD5:25ab23ee4ecf9026049c4b5a2a69cf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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