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占某,因与前物业管理机构的矛盾,多次将所管理的小区停电、停水影响小区100多户居民的正常生活,井将居民存入电卡(当时由前物业管理机构管理)中的电费清零,共造成1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占某行为的性质是( )
A. 构成寻衅滋事罪
B. 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C. 构成犯罪行为
D. 以上都属于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具体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物业对于本小区的行为,不能产生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影响,不属于寻衅滋事。排除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小区物业的行为,数额较大已经构成犯罪行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