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上班途中遇见乙用木棒追打丙,甲便迅速上前劝阻,乙在击打丙的过程中,不慎将甲的眼睛打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有权要求乙赔偿其损失
B.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其损失
C.若乙无力承担责任,甲有权请求丙给予适当补偿
D.甲的行为属于法律倡导的见义勇为行为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并选错误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本题中,见义勇为的甲有权要求侵权人乙赔偿其损失,若侵权人乙无力承担责任,甲有权请求丙给予适当补偿。所以甲不仅能要求乙赔偿其损失,还可以向受益人丙请求补偿。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