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委托律师向区建设局发律师函反映其所购商品房屋设计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查处。同年,区建设局经过调查后,以复函的形式答复称该商品房设计不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王某不服,以区建设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向市建设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责令区建设局履行行政职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王某可以自己参加行政复议
B. 王某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行政复议
C. 王某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D. 王某死亡后不能委托其亲属代替他成为申请人
【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知识并选错误项。
A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A项正确,不当选。
B项、C项:根据《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十条,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B项、C项正确,不当选。
D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二款,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