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欲杀死乙,在乙饭碗里投放毒药,不料朋友丙分食了乙的饭菜,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结果导致乙和丙均中毒死亡。甲对丙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 )
A. 过于自信的过失
B. 疏忽大意的过失
C. 间接故意
D. 直接故意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A项: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题干中并未体现甲认为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产生。B项: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而使得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甲是事前知情,并非没有预见。C项: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明知丙误食毒药的后果却放任丙食用了带有毒药的饭菜并未上前阻止,应属于间接故意。D项: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题干中甲意图杀死乙,并无直接致丙死亡的故意。因此,选择C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