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王某在长途车上扒窃小李的手机,小李发现后立刻进行制止,并随手拿起窗边的消防锤锤向王某,导致王某头骨断裂最后失血过多死亡,小李的行为构成( )
A.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
C.正当防卫
D.防卫过当罪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刑法知识。A项: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题干中王某对小李实施了不法盗窃行为,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小李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正当防卫要求在适当的限度之内,而小李在制止王某时用消防锤将其锤死,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我国没有防卫过当罪,过当后实施了什么行为就是什么罪。根据《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题干中行为人主观只是为了阻止其行窃,并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杀人意图,应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由此可知,小李的行为防卫过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因此,选择A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