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种情形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
A.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B. 试用期内提前一天通知用人单位
C. 合同期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项排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天不能解除劳动合同。B项符合题意。《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项排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D项排除。因此,选择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