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教师招聘

首页 > 试题资料 > 教师招聘

教师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

华图教师资格考试网 | 2022-08-10 10:46

收藏

文章页

  教师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 )。

  A.警告

  B.罚款

  C.解聘

  D.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页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QQ:2265741351)及时删除。

华图在线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招警招教培训。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