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 )。
①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③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②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答案】D 解析:《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有:(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