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教育局关于李小丽等846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李小丽等846位同志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李小丽等202位同志取得初中教师资格,陈妍妃等475位同志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彭娟等169位同志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请有关单位将认定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按时到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教师资格证,领证时间从2022年7月23日起至8月23日止(双休日除外),咨询电话:6428351。
文档附件
灵山县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