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幼儿园一群幼儿围着火炉烤火,教师张某离开教室取东西。幼儿甲玩火点燃了幼儿乙的衣服,乙带火跑出教室,被人发现将火扑灭。经检查乙烧伤面积达35%,住院治疗造成经济损失30000余元。这一损失应由()。
A.幼儿园承担,幼儿甲的监护人适当赔偿
B.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张某适当赔偿
C.幼儿甲的监护人承担,同时责令幼儿园适当赔偿
D.张某和幼儿园共同承担
【解析】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在本案中,幼儿甲由于过错导致了幼儿乙的损害,幼儿甲的监护人应承担主要责任,教师张某工作期间擅自离开教室,未尽到保护义务,也有过错,由幼儿园承担责任。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