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何为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答:(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2)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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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何为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广西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2-04-08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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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何为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答:(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2)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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