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教育局关于胡鲜旗等104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乡(镇)初中、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各学校(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桂教人〔2002〕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认定胡鲜旗等104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证。
那坡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
原文标题:那坡县教育局关于胡鲜旗等104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文章来源:www.napo.gov.cn(MD5:8e98b32f8227fc317b14d5d171f3b5b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