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告已于7月28日公布,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29日:
考生登录报名网址(www.gx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在所在公安院校进行公示。符合报考条件但未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 29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此外,已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的人员,不得报考2021年我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人员招考(四级联考)的职位,可以报考公安机关以外的职位。
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7日至2003年4月7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4月7日至2003年4月7日期间出生);
7.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且生源地为广西的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定向招录培养或在职委托培养的除外,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9. 已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2021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10. 具有人民警察招录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毕业时不能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
2. 不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
3. 在读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非2021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 已被公安部机关及其直属行政单位、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机关(以下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毕业生;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但未报名参加此次考试、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但在选择职位环节落选,以及在招考任一环节自愿放弃的考生,除参加人社部发〔2015〕97号文件规定的特殊招录以外,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广西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若干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