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教育局关于认定蔡月梅等1171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厅有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文件精神,经我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审查,同意认定蔡月梅等206人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蔡金凤等626人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同意认定宾燕妮等339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2021年7月19日
原文标题:平南县教育局关于认定蔡月梅等1171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文章来源:www.pnxzf.gov.cn(MD5:4c03ae8d44e062e2064c2aabbb96ed7a)